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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真诚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消防维保工作内容很多,相信很多有消防需求的人都不了解,今天我们就主要针对各种消防项目进行一个充分的说明,其中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维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保、室内消防栓系统维保、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防火卷帘门维保、通讯系统维保、消防广播维保、日常维保方案维保。
消防设计安全隐患频繁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一是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建筑;
二是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经营的;
三是高层、地下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
四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设计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以及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或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进行装修装饰的;
五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计设施损坏的;
六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
七但是,很关键一条是消防设计检测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地强化。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