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依据火灾危险程度,可以将建筑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分为危险区域、次危险区域、室内区域、室外区域。消防疏散距离的控制,通常是指危险区域和次危险区域的疏散距离控制。
为确保人员在火灾发展到威胁人身之前疏散到区域,需要保证建筑内人员疏散完毕的时间小于火灾发展到危险状态的时间。很明显,除首层区域外,其他楼层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疏散到室外区域,因此,有必要在建筑内部设立区域,在火灾条件下,进入室内区域的出口,即可认为到达地点,不再考虑室内区域疏散至室外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
现行规范要求的疏散距离,均为危险区域和次危险区域的疏散距离,通常不考虑室内区域内部的疏散距离。常见的室内区域,主要包括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等,进入这些区域的疏散入口,称为出口。
疏散与避难设施
5.1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1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出口不少于两个,两个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m,当只设置一个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
5.1.2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和技术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5.1.3出口的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5.1.4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5.1.5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出口的特殊场所。
5.2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1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在首层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当不能直通室外时,疏散方式和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敞式楼梯不应为疏散楼梯。
5.2.2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商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楼梯间不应采用剪刀式楼梯。
5.2.3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5.2.4疏散门的设置位置、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根据建筑的疏散方式和单、双面布房等审查疏散距离和疏散走道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审查避难走道、避难层和避难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1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审查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间)。
5.4.2避难层(间)的设置楼层、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3避难层(间)的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有效避难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4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消火栓给水系统验收的重点
1、水泵、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管道试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主要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外消火栓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系统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
3、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系统压力试验和供水试验。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的重点
1、图纸、资料的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主要设备及线路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报警系统检测报告等。
2、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试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显示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换、消音、复位操作、电源容量、电源电性能,联动控制设备的故障报警、自检、控制、火灾信号接收功能和电源容量、电性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消防设计咨询服务部
①消防图纸设计;
②装饰工程平面图、效果图设计;
③代客户出具符合消防审批认可的设计图,出蓝图、盖章;
④为客户申报消防提供统一的GIP格式消防报审软件;
⑤代为客户进行消防工程的预算以及标书的编制;
⑥二次装修项目消防报审验收开业消防检查;
⑦代办消防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消防工程出具方案以及验收;
⑧代办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⑨出具火灾高危单位消防评估报告